国土资源部对土地市场的监控范围正在扩大到全国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近日,国土部向各省国土部门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有关问题的函》,要求各县级国土部门对2011年以来的成交地块进行清理,对漏报的地块应在6月30日前补充上报。部分房价上涨较快或成交较为活跃的中小城市,也已登上住建部“城市房地产价格直报系统”的名单。
国土资源部对土地市场的监控范围正在继续扩大到全国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近日,国土部向各省国土部门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有关问题的函》,要求各县级国土部门对2011年以来的成交地块进行清理,对漏报的地块应在6月30日前补充上报。几乎与此同步,部分房价上涨较快或成交较为活跃的中小城市,也已经登上住建部“城市房地产价格直报系统”的名单。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已经在考虑,对房价上涨压力较大、涨幅较快而当地购房支付能力不足的中小型城市有选择地推广限购政策,而已经纳入重点监控视野的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各项数据情况的变化,将成为决策的依据所在。
中小城市纳入监测视野
在住建部对于各城市房地产价格、市场成交状况的重点监测体系中,人口200万以下的部分中小城市终于“上榜”,这些城市按照习惯可以划分为三四线城市。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纳入这一房地产价格、成交重点监测体系的中小型城市包括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山西大同、河北廊坊下属的香河、大厂、固安等城市。在2008年前,这些传统意义上的“中小城市”,因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发展较为平稳,一直并未卷入房价上涨与房地产过热的旋涡。
6月2日,住建部一位官员向记者证实,一些“规模不大、人口不多”的中小城市的房地产价格与交易情况,确实已经纳入住建部的监测视野。对于是否会统一加大对三四线城市房地产价格与交易情况的监测力度,这位官员表示:“对城市的划分标准中,没有一二三四线城市的划分,这不是一个官方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住建部对于所有房地产价格、成交出现异常波动的城市都保持着密切关注。”
在此之前,福建厦门、山东青岛、烟台等沿海省份的主要非省会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成交走势等重点交易数据,已经被纳入住建部重点监控的视野。浙江温州、金华、江苏无锡等一批非省会城市,也已经在住建部的施压之下,陆续出台了严厉的“限购令”。
限购令不会“挑三拣四”
之所以部分传统意义上的三四线城市被纳入房地产价格的重点监测体系,主要是由于2010年以来部分小城市房地产价格出现快速上涨现象。在此背景之下,中小城市是否应该逐步纳入“限购”的范畴,开始进入决策层的考虑范围。中国房地产指数研究院的数据显示,4月份北京、天津的房价环比纷纷出现下降,而北京更是四个一线城市中唯一住宅均价环比下降的城市。北京周边的河北情况却截然相反。邯郸以1.95%的涨幅位居房价涨幅榜之首,廊坊的房价涨幅居全国百城第5位,保定、石家庄、秦皇岛也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房价上涨。一线城市的限购令意外地成为周边三四线城市的短期利好,这一现象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记者了解到,房产限购令的实施范围很可能会继续扩大,最主要的就是防止投资资金涌向三四线城市。“不是所有的中小城市一刀切,而是有步骤、有选择的考虑,第一步可能陆续从受到大型热点城市楼市影响较大,房价上涨压力较大、本地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较低的城市展开,比如环首都经济带的一些城市。”接近住建部的一位消息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国务院已经开始考虑这一问题。
住建部一官员表示不便对此消息发表评价。不过他同样提醒记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调控的通知》中,对于限购给出的总体原则,是房价上涨较快、房地产调控压力较大的城市,只要符合这一原则,就都可以实施限购政策,而不会具体划分一、二、三、四线城市而区别对待。
链接:土地监控和楼市限购政策回顾
2010年12月份,为监测土地市场,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地价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价异常变动,提高市场敏锐性和针对性。此项工作总共涉及北京、上海等105个重点城市。既包括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也包括杭州、厦门等二线城市,还包括许多如河北省保定之类的三线城市。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旨在进一步调控楼市的“新国八条”,涉及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住房供地管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以及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等方面。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限购政策的实行,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之后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厦门、福州、广州、南京、石家庄、太原、济南、宁波、温州、海口等30多个城市均公布了楼市限购政策实施细则。 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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